包含例字的成语,带例字的成语,例字成语接龙
有不少从前的事可以作为例子。
发凡:提示全书的通例。指说明全书要旨,拟定编写体例。
为传统的惯例所限制。表示不能达到目的。
发凡:揭示全书的通例。指分类举例,说明全书的体例。
指按照规定或惯例处理的公事。
按照惯例办理的公事。现在多指刻板的形式主义的工作。
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,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。
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。指前所未有。
下次不可以再这样做。表示只通融这一次。
有成例可以援引。
许多像这样的事例。
包含例字的成语,带例字的成语,例字成语接龙
释义:lì①<名>类;列。《三国志·王粲传》:“而不在此七人之~。”②<名>旧例;惯例。《少年中国说》:“故惟知照~。”③<动>类比;照例。韩愈《柳子厚墓志铭》:“~出为刺史。”④<动>像;类似。《<指南录>后序》:“扬州城下,进退不由,殆~送死。”⑤<副>一概。《南史·刘苞传》:“家有旧书,~皆残蠹。” 【例监】科举制度中监生名目之一。明清时代因捐献钱财而取得监生资格的叫例监,又叫捐监。
来源:《古汉语常用字字典》(冯蒸主编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