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贪为宝成语故事

鲁襄公十五年,宋国有个人得到一块宝玉,将它献给子罕,子罕不接受。 

宋人说:“我把它给玉工鉴定,玉工认为它是宝物,所以我敢献给您。” 

子罕说:“我以不贪为宝,而你以玉为宝。你把宝给了我,当然丧失了宝;但我收下了你的玉,也就丧失了不贪这个宝。这样,双方都丧失了宝。不如各守其宝。” 

宋人见子罕坚辞不收,只得实言相告道:“小民若是留下宝玉,会不得安宁,所以特地到都城来献给您。”